(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就是指要通过各种渠道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信息向社会公开,以满足各方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2)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就是指披露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必须是可靠的,必须是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状况和成果的客观反映。
(3)充分性原则。
充分性原则,就是指应全面、完整地披露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财务信息,不能遗漏或隐瞒某一方面的会计信息。
(4)成本效益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就是指要在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和提供会计信息所产生的效益之间进行权衡,尽可能使成本低于效益。
(5)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就是指要在繁杂的会计信息中进行选择,在披露时,可以将对社会保险基金整体运营情况影响甚微的信息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