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与证人证言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同案被告人的口供能否互为证人证言?
(填空题)
言词证据有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判断题)
刑事诉讼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七种。
(多选题)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
(简答题)
同案被告人的口供能否作为定案的主要主要依据?
(简答题)
案情介绍:高×(男,45岁)、陈×(女,40岁)两人为了获取钱财,预谋由高×冒充陈×前夫邱××将陈×与邱××共同共有的房屋出售,2004年10月7日高×和陈×欲将位于北京市××区××小区×号楼×层××号房屋出售给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04年10月14日13时许,高×在上述房屋内,假借钥匙丢失,请开锁公司人员打开了属邱××所有的房屋门锁。当高×进入邱××的房间翻找物品时,与外出返回的借住邱××房间的李×(女,邱××的表妹)相遇并发生争吵。高×即持随身携带的斧子猛砍李×的头部数下,致李×颅脑损伤死亡。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分院指控:被告人高×经预谋冒充陈×前夫邱××的名义,将邱××、陈×共同所有的位于本市××区××小区×号楼×层××号的房屋出卖。2004年10月14日13时许,高×在该屋清理物品时,被李×发现,二人发生争执,高×唯恐事情败露,用随身携带的斧子猛砍李×头部数下,致李×颅脑损伤死亡。并向法院移送了指控被告人高×犯罪的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等证据,认为被告人高×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高×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李×的母亲(王××)委托律师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审理中原告王××的诉讼代理人郑×诉称:被告高×的犯罪行为,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王××遭受了经济损失,要求高×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赡养费等经济损失人民币×万余元,并向法庭提交了丧葬费单据、原告人的户籍证明等证据。被告人高×在法庭审理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杀人事实未提出辩解。高×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高×是在受到被害人李×辱骂的情况下,情绪失控杀人,主观恶性小,建议对高×从轻处罚。问题:假设你是一审法院的主审法官,请你根据上述情况制作一份判决书。
(简答题)
案情介绍:高×(男,45岁)、陈×(女,40岁)两人为了获取钱财,预谋由高×冒充陈×前夫邱××将陈×与邱××共同共有的房屋出售,2004年10月7日高×和陈×欲将位于北京市××区××小区×号楼×层××号房屋出售给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04年10月14日13时许,高×在上述房屋内,假借钥匙丢失,请开锁公司人员打开了属邱××所有的房屋门锁。当高×进入邱××的房间翻找物品时,与外出返回的借住邱××房间的李×(女,邱××的表妹)相遇并发生争吵。高×即持随身携带的斧子猛砍李×的头部数下,致李×颅脑损伤死亡。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分院指控:被告人高×经预谋冒充陈×前夫邱××的名义,将邱××、陈×共同所有的位于本市××区××小区×号楼×层××号的房屋出卖。2004年10月14日13时许,高×在该屋清理物品时,被李×发现,二人发生争执,高×唯恐事情败露,用随身携带的斧子猛砍李×头部数下,致李×颅脑损伤死亡。并向法院移送了指控被告人高×犯罪的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等证据,认为被告人高×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高×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李×的母亲(王××)委托律师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审理中原告王××的诉讼代理人郑×诉称:被告高×的犯罪行为,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王××遭受了经济损失,要求高×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赡养费等经济损失人民币×万余元,并向法庭提交了丧葬费单据、原告人的户籍证明等证据。被告人高×在法庭审理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杀人事实未提出辩解。高×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高×是在受到被害人李×辱骂的情况下,情绪失控杀人,主观恶性小,建议对高×从轻处罚。问题:假设你是一审法院的主审法官,请你根据上述情况制作一份判决书。
(多选题)
下列关于证人证言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判断题)
证人证言属于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