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其与发行人之间的承销协议,承办股票发行事宜,筹集发行人所需资金的行为。经办承销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承销商”。
我国《证券法》第28条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面向投资大众的公开发行股票,由于所募集的资金量大,承销商的参与必不可少。相对于发行人,承销商常常拥有庞大而高效的销售体系,而且知名承销商还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及影响力,其对某一只股票的推介对于该股票的成功发行意义重大。我国实践中,由于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同时是该只股票的保荐人,因此它通过辅导、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等工作,对于监督发行人依法规范运作、完成法定的信息披露等,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与“承销”相对的是自办发行,即发行人不通过证券公司承销,而是自己将股票直接发售给投资人的方式。在我国,目前仅许可发行人在面向不多于10名现有股东的定向发行时,可以采取自办发行的方式。
(简答题)
简述股票发行的承销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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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简述股票发行承销的分类
(简答题)
简述股票发行认购与承销概述
(单选题)
根据我国《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判断题)
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商确定
(判断题)
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单选题)
股票承销商帮助发行人安排的发行前的调研与推介活动称为()。
(判断题)
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关系到发行人、承销人和投资人的基本利益和股票上市后的表现,因此股票发行价格越低越好。
(简答题)
甲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与乙证券公司签订股票承销协议。规定乙公司代理发售全部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期结束后,若股票未全部售出,则剩余部分退还甲公司。发行期将至,但股票发行状况不理想,甲公司遂与丙证券公司签订协议,由丙承销未售出的股票,且丙公司承诺,若承销期结束未能售完股票,则由丙公司全部自行购入。
(简答题)
甲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与乙证券公司签订股票承销协议。规定乙公司代理发售全部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期结束后,若股票未全部售出,则剩余部分退还甲公司。发行期将至,但股票发行状况不理想,甲公司遂与丙证券公司签订协议,由丙承销未售出的股票,且丙公司承诺,若承销期结束未能售完股票,则由丙公司全部自行购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