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玻璃体切割术适应证:
①眼前节玻璃体切割术适应证:白内障手术中玻璃体脱出、角巩膜裂伤合并玻璃体嵌顿、穿透性角膜移植术中伴玻璃体脱出、晶体或人工晶体脱位或半脱位、人工晶体后膜、恶性青光眼、无晶状体眼瞳孔阻滞性青光眼、修正植入的后房型人工晶体的位置或缝合固定后房型人工晶体、葡萄膜炎并发性白内障要求清除全部晶状体物质、前部增殖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等。
②眼后节段玻璃体切割术适应证:外伤及眼底病所致玻璃体出血、眼内炎、巨大裂孔视网膜脱离、复杂性或复发性视网膜脱离、牵拉性视网膜脱离、增殖性糖尿病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眼内异物、合并眼内先天性异常的视网膜脱离、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玻璃体内寄生虫、黄斑部疾病、某些渗出性视网膜脱离、葡萄膜炎、脉络膜黑色素瘤、诊断性玻璃体切除。
(2)玻璃体切割术禁忌证:角膜内皮功能不良、严重眼外伤眼球趋于萎缩、视功能已丧失者、有严重的呼吸或循环系统疾病不能耐受手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