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应按逾期日数及所收运费的百分比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一批中的行李、包裹部分逾期时,按逾期部分运费比例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运费的30%。行李、包裹变更运输时,逾期运到违约金不予支付。
收货人要求支付违约金时,凭行李票、包裹票在行包到达次日起10日以内提出。
(简答题)
行李、包裹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时,承运人应如何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判断题)
行李、包裹超过运到期限30天以上仍未到达时,收货人可以认为行李包裹已灭失而向承运人提出赔偿。
(简答题)
《客规》中行李、包裹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时如何规定的?
(判断题)
行李、包裹在运到期限30天以内仍未到达时,收货人可以认为行李包裹已灭失而向承运人提出赔偿。
(判断题)
行李、包裹超过运到期限三十天没有运到时,应做为事故立案处理。
(判断题)
行李票、包裹票应载明事项中的第六项为承运日期,运到期限,承运站站名戳及经办人员名章。
(简答题)
行李包裹的运到期限有何规定?
(判断题)
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执法机关扣留情况时,发生的停留时间应加算在行李、包裹的运到期限内。
(判断题)
行李运到期限以运价里程计算。从承运日起,行李600千米以内为三日,超过600千米时,每增加6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600千米也按一日计算。
(判断题)
快运包裹运到期限,从承运次日起,其他城市间需中转运送的快运包裹1000千米以内为三日,超过1000千米时,每增加8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800千米按一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