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有哪些主要职权?
正确答案
创立大会行使的职权一般是:选举公司的管理机关;听取和审查发起人关于创立公司的报告;修改公司章程等。创立大会的决议事项,应制成议事录保存。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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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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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单选题)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
(简答题)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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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
(名词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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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哪些?()
(单选题)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多选题)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