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建筑使用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居住热舒适条件,促进城乡建设、国民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建设部提出
建筑节能发展的基本目标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步目标:1986年起,新建采暖居住建筑在
1980--1981年当地通用住宅设计能耗水平的基础上降低30%,即通常所说的节能30%。
为此,建设部颁发了第一部实施节能30%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86),于1986年8月1日开始试行。
(2)第二步目标:1996年起,在达到第一阶段要求基础上再节能30%,即节能50%(在耗能已经降为70%的基础上再降30%,即下降数量是总体的21%,合计为50%)。为此,建设部1995年制订了新的节能50%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JGJ26-95)于1996年7月1日开始执行。
(3)第三步目标:2005年起,在达到第二阶段要求的基础上再节能30%,即节能65%(在耗能已经降为50%的基础上再降30%,即下降数量是总体的15%)。目前,北京、天津等城市发布了节能65%的设计标准。北京市颁布了《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1—97—2005)。
(4)三步节能目标主要体现在节能设计这个环节之中。施工质量是否真的达到目标,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需要验收时加以判断。建设部2000年颁发的“系列验收标准”,缺少建筑节能验收内容(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所列分部分项工程中没有节能验收章节)。为此,建设部在2007年发布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以填补这个缺项。
(简答题)
我国建筑节能的三步发展目标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