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世纪50年代,苦聪人的社会经济大体可分为两种类型:
(1)受彝、哈尼和汉等民族影响较深的镇沅、新平,墨江。元江和普洱等地的苦聪人早在清代已耕种水田,社会内部出现了贫富分化,阶段分立;
(2)散居在金平县的苦聪人,特别是自称为拉祜西的黄苦聪人,尤论其生产力或生产关系,都保留着许多原始残余,刀耕火种,耕作技术非常落后,一年约有三、四个月处于饥饿状态。生活在金平县原始森林里的苦聪人就是这种生计方式的典型代表。畜牧业以养牛为主,其特点是把牛放养于山林,任自由繁衍成群,积数群后,饲养者根据母牛的标志带回各自的牛群。从事周期性的游耕农业、粗放的畜牧经济和季节性的狩猎采集活动。所谓游耕农业是指他们以轮砍轮烧的方式周期性地使用林地,方法是每年的八月至十月,在选定的山林把树木砍倒,次年二月至三月将枯干的树木和杂草放火烧,利用草木焚烧后的灰烬作为肥料种植,并且还要随着土地使用情况的变换,不断搬迁居住地。苦聪人不种植麻和棉花,没有自己的纺织业,布和衣服多半靠与哈尼族交换获得。,男着“麻布短衣”,女着“短衣长裙”。通过交换解决装饰品。妇女用着色的藤皮作发箍,上缀白银泡、贝壳和铸市,戴手镯和珠子;男的常戴兽角表示擅于狩猎和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