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
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简答题)
简述行政许可听证程序。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判断题)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判断题)
审委会办公室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行政相对人。
(简答题)
《行政许可法》对作出行政许可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简答题)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依法收取行政许可费用作了哪些规定。
(简答题)
发放生产许可证程序包括哪几个步骤。
(简答题)
《行政许可法》规定,被许可人有哪些行为,行政机关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简答题)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什么权力。
(简答题)
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填空题)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委会审理案件实行会议制度。对给予行政相对人较重行政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案件,应当由审委会()委员参加集体审议;对其他立案查处的案件,可以由()委员参加集体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