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款项的让渡是指将收取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权利授权或转让给他人。根据UCP500号的规定:“信用证虽未表明可转让,但并不影响受益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将信用证项下应得的款项让渡给他人的权利。本条款所涉及的仅是款项的让渡,而不是信用证项下执行权利的让渡。”
款项让渡必须得到开证人的确认,否则开证人没有义务执行款项让渡;其次规定即使款项让渡得到开证人的确认,受让渡人的权利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最后,开证人或指定人可以对其确认款项让渡设置条件限制。
(简答题)
如何控制有效的款项让渡?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判断题)
款项让渡涵盖了信用证项下执行权利的让渡。
(填空题)
开证行付款后才发现单据不符,其对己付款项()追索权。
(填空题)
开证行付款后才发现单据不符,其对已付款项()追索权。
(单选题)
偿付行只有在()存有足够的款项并收到开证行的偿付指示时才付款。
(判断题)
偿付行不负责审单,只凭开证行指示或授权,偿付款项给议付行。
(判断题)
付款银行若未审核单据直接向受益人付款,事后发现单证不符,可以向受益人追索已支付款项。
(判断题)
若开证行在议付行开有账户,议付行索偿款项时可主动贷记开证行帐户。
(判断题)
偿付行是遵循开证行的要求支付款项的,因此对受益人或寄单行而言偿付行的付款也就是最终付款。
(填空题)
信用证有两个()有效日期和一个()有效日期,合计三个有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