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白内障患者实行转介服务。对双眼最佳矫正视力在0.3以下的贫困白内障患者,由本人申请,按相关程序进行申报、备案,按区相关规定予以减、免手术费用。做到白内障复明无障碍。
B、力患者提供配镜和视功能训练服务。能够对确诊的低视力患者,通过社区转介到区低视力验光配镜点(定点眼镜店)配用低视力眼镜。贫困患者配用的眼镜按相关规定配发。社区康复员负责对低视力患者进行随访,并按要求填写档案
C、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及生活技能训练。能够指导盲人行走和辅助器具的使用和训练,并定期对盲人进行家访;或将其转介到盲人康复服务机构开展定向行走和相关的生活、学习、工作技能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