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后备资源所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计划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和土地资源供给的可能,提出今后一个阶段内全国土地利用目标和基本方针;
(2)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调整各类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预测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提出控制性指标;(3)协调各省之间的土地利用问题,并指明跨省和省内重要基础设施以及全国性的工农业基地的规模和布局;
(4)提出各省的土地利用方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意见和指导性规划指标;
(5)提高土地利用率,挖掘土地潜力,持续利用土地资源的意见;
(6)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政策、措施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