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的执行物的范围包括:
1、存款;
2、商品、货物;
3、除商品、货物外的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动产和不动产;
4、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征管法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5、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简答题)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物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判断题)
经县地税局征管分局局长批准,征管分局可以实施税收保全措施。
(简答题)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帐户是如何规定的?
(简答题)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应该对纳税人退还多缴税款利息的范围、标准、处理是如何规定的?
(单选题)
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情形是()
(单选题)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是:()
(填空题)
依照《税收征管法》第55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批准。
(单选题)
税收征管法及细则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
(单选题)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不能对()实施检查。
(判断题)
依照《税收征管法》第55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省级税务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