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斯宾诺莎看来,哲学的根本目的就是给人们提出一种“新的生活之道”寻求道德上的最高的“善”或“至善”,达到伦理上的最完满的境界。在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上即理性与情欲,或道德和个人幸福之间的关系上,他提出了自己的新的见解:即反对否定情欲的禁欲主义,也反对把追求私利的本身看作目的的纵欲主义,主张用理性合理地控制情欲,把对情欲的追求的看作是实现至善的手段。斯宾诺莎断言,人性的本质首先是保存自己,而人的避苦趋乐的情欲,追求私利的幸福的欲望,都是保存自己所做的努力。自他看来,这种保存自己的努力不但不是乱祸的根源,但而是道德的基础。他认为,如果人被感官快乐所奴役,沉溺于资财、荣誉、肉体的快乐的追求,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斯宾诺莎认为,情欲是人保存自己的努力、本能、冲动、意愿等情绪。这些情绪都随着人身体状态的变化而变化。正如自然界中其他的事物一样:一切情绪“皆出于自然的同一的必然性和力量。”他认为,真正的自由乃是在于对必然性的认识。只要认识了自然的必然性,人们就能控制自己的情欲,把它纳入理性的轨道,获得自由,使人处于主动者的地位。因此要取得自由和主动,就要求人的思想和行为严格遵循理性的指导。真的在于争取人的自由和主动的资格,达到道德上的完满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