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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水泥厂2006年10月生产水泥5000吨,生产1吨水泥产生有组织排放粉尘120kg/t,S021.2kg/t,无组织排放粉尘25kg/t。有组织排放粉尘经除尘后排放,平均除尘率为97%。求:该水泥厂该月废气排污费多少元?

正确答案

(1)2006年10月申报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有组织排放粉尘量=5000×120(1-97%)=18000(千克);
有组织尘的污染当量数=18000÷4=4500(污染当量);
有组织排放S02量=5000×1.2=6000(千克);
S02的污染当量数=6000÷0.95=6315.8(污染当量)。
无组织排放粉尘量=5000×25=125000(千克);
无组织尘的污染当量数=125000÷4=31250(污染当量)。
(2)10月份废气排污总量
有组织排污总量=4500+6315.8=10815.8(污染当量)
无组织排污总量=31250(污染当量)。
(3)自2005年7月1日起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为0.6元/污染当量
因此2006年10月废气排污费为:
0.6×10815.8+0.6×31250=2523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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