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交树种——起辅佐、护土、改良土壤作用的伴生树种和灌木树种.选择树种的原则:生态要求和生长特点应与主要造林树种协调一致.
1、混交树种应具有与主要树种不同的生态要求,不同的生长特点和根系类型,以便使各树种关系协调.
2、混交树种不具有良好的辅佐、护土和改土作用,较高的经济价值和美学价值.
3、混交树种不应与主要树种有共同的病虫害,最好耐火和抗病虫害.
4、混交树种最好与主要树种大体在预定的轮伐期内同时成熟,以便合理组织主伐更新,降低木材成本.
5、混交树种最好是萌芽力强,繁殖容易的树种,以利采种育苗,造林更新,以及调节种间关系后迅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