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本题共计 3 个问题
洛阳市举行洛阳牡丹节,甲纺织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短衫,在牡丹节期间投放市场,销路很好。为了维护企业利益,该厂于1994年6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洛阳”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乙服装厂生产与甲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衫,并使用了“洛阳”商标。甲厂即向工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1994年7月2日,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乙厂了解甲厂没有取得商标注册,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
简答题
第 1 题
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正确。洛阳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
答案解析
略
简答题
第 2 题
甲厂向工商部门提出的保护权益请求是否应予受理?
正确答案
不予受理。因为甲厂并未取得商标专用权。
答案解析
略
简答题
第 3 题
乙厂在甲厂的商标被驳回后是否可以继续生产带有该种商标的产品?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可以。因为未注册商标同样不能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