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在月份终了结账时,应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下划一通栏红线,表示本月的账簿记录已经终止;对需结出本月发生额合计账户,应在下一行接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在金额栏写出本月发生额合计,然后在下面再划一条通栏红线;对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合计的账户,要在“本年累计”行下面再划一条通栏红线。
2、账户的余额应填写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同一行的余额栏内,有本月发生额合计的账户,其余额同时要移下来写在“本月合计”行内,但有“本年累计”的账户的余额却不再下移。
3、各账簿月结或季结,均应在结数上下端各划单红线;而年度结账时,则应在年度合计数上端划单红线,下端划双红线。年度结账后,如有余额应移入红双线的下一行余额栏,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同时在下年新账第一行的“摘要”栏内填写“上年结转”字样,将上年的余额填入“余额”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