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规定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当事人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的效力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保险法》另规定保险利益为保险合同的前提,主要是防止投保人(有时也包括保险公司)的赌博投机,避免当事人为了骗取保险赔付不惜违反法律而产生不道德危险。
根据保险利益原则还可以派生出损害赔偿原则,即按照损失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限制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对保险标的损害补偿的过分追求。
(简答题)
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中有何法律意义?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保单所有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有何特殊意义?其有哪些权利?
(多选题)
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效合同等所取得的,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权益包括()。
(简答题)
作为保险合同基本条款之一,保险金额有何重要意义?
(简答题)
简述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法律意义。
(判断题)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经当事人请求,可以撤销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简答题)
保险利益的确认在《保险法》中有哪些规定?
(简答题)
当投保人未能依照合同规定履行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时,会有何法律后果?
(简答题)
货运保险在对外贸易中有何作用?
(简答题)
试述保险利益原则的概念、意义。并说明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分别体现在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