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儒教伦理精神。所谓儒教伦理是指儒学上升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之后,经历朝历代统治者的大力宣扬与提倡、人文知识分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思与践履,成为一种信仰或准信仰形态的儒家伦理教条。这些教条代表某些绝对的人文价值,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积淀于华夏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之中,成为人们自觉依循的行为准则和立身行事的价值尺度。
第二、道家风格态度。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除儒教伦理为其精神主干外,尚有一迷人之表现,这就是一种飘逸潇洒、与世推移的风格气度。它不凝滞于物,不为外在关系所累,推崇玄妙的“道”的精神,以与“道”为一的境界为做人的极致。显然,我们指的是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精神。
第三、关怀现世人生的世俗化宗教情感。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尚无充分体系化和高度自觉的宗教世界观,统治着中国人信仰的是形形色色的祖先崇拜和自然神崇拜。宗法集体主义的传统、儒道对立互补的内在循环,使得中国人发展出与农业社会相适应的高度重视人伦日用的平实的经验理性,在这种实用的经验理性的笼罩下,不大容易形成极端的狂热的宗教情感和对某种彼岸价值的绝对崇拜。佛教传入中国之后,由于其本身固有的调和性,逐渐与中国本土儒教伦理、道教追求、宗法政治制度相融合,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中国化的极致是禅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