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本位法的特点
第一,社成员皆为法律上平等的权利主体。
第二,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
第三,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或强制的情况下,可以作出权利推定。
第四,权利主体在行使其权利的过程中,只受法律所规定的限制。
(简答题)
权利本位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判断题)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设计充分体现了超越民法的“个体权利本位”的主旨思想,而呈现出“社会责任本位”的特点,并以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为价值取向。
(判断题)
有关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不同观点主要包括权利本位论、义务重心论和权利义务本位论。
(简答题)
简述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的主要内容。
(名词解析)
权利本位
(多选题)
权利本位所具有的法律特征包括()
(单选题)
以下说法中,不符合权利本位的特征的是()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权利本位特征的有哪几项()
(判断题)
法律的演进与发展在内容上体现为从义务本位到权利义务平衡的价值观念的转型过程。
(单选题)
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法,以义务本位来配置义务和权利,其首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价值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