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胆碱酯酶药:新斯的明、吡啶斯的明等,可改善肌无力,但某些眼肌型患者用药后上睑下垂改善,复视却持续存在;可改善全身型症状,但不能消除。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呕吐和流涎等毒蕈碱样表现,预先给予阿托品0.4mg可缓解。
(2)病因治疗:①皮质类固醇:中至重度MG患者,特别是40岁以上成年人有效,常合用抗胆碱酯酶药,可采用大剂量冲击疗法、大剂量递减隔日疗法、小剂量递增隔日疗法,须注意药物不良反应及危象;②血浆置换:胸腺切除术前进行可避免或改善术后危象;③免疫球蛋白:用于各类型危象,与血浆置换都可在病情加重时使用;④胸腺切除:适于全身型MG,眼肌型适于有胸腺瘤或复视者,症状严重患者风险大,不宜施行。
(3)危象的处理:一旦出现呼吸肌麻痹应立即气管切开,人工呼吸器辅助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