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血性休克的治疗:
(1)病因治疗:根据不同的病因,采取不同的止血方法,原则上先采取暂时止血措施,待休克初步纠正后,再进行根本的止血措施;对不明原因者在积极寻找出血原因的同时,积极补充血容量;但在难以暂时止血时,可边积极补充血容量,边施行根本的止血措施。采取何种止血方法,应根据出血来源确定:如身体浅表部位的大出血,可选择压迫、填塞、加压包扎等暂时止血;内脏器官如肝、脾、肾或宫外孕破裂等引起的大出血,则需尽快手术;各种原因的上消化道出血、咯血,一般用凝血止血药,必要时手术治疗。
(2)补充血容量:由于休克时毛细血管床扩大,微循环淤血,要维持循环功能所需的血容量常大大超过正常血容量。原则上“需多少,补多少”;可先输含钠晶体液,后输胶体液或全血;补液速度先快后慢,可根据血压及临床监测情况调整输液速度及量。
(3)纠正酸碱平衡及电解质紊乱:休克患者有代谢性酸中毒,轻度酸中毒,随组织灌注的改善而自动纠正,无需补碱出来;重度酸中毒,尤其当pH小于7.1时,应予适量补碱。
(4)血管活性药物的使用:根据微循环状态选择合适的血管活性药物,外周血管收缩时,选择血管扩张剂,外周血管扩张时,选用拟交感胺类中的多巴胺、间羟胺等缩血管药。
(5)防止器官功能障碍:低血容量性休克时,易发生急性肾衰竭,若血容量已补足,血压回升至正常范围,但尿量小于20ml/h,应静脉点滴呋塞米20~200mg,若尿量仍少,则需要按急性肾衰竭处理。其他器官如心、肺、凝血功能等也可发生障碍,应密切监测并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