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某县甲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与该县乙信用社商量借款事宜,应乙信用社的要求,甲公司找到常年业务户丙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三方于1999年8月3日签订了借款质押担保合同,主要约定:乙信用社贷给甲公司贷款20万元,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月息6%,借款期限为2个月。由丙公司提供一部价值约为20万元的轿车作为质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甲公司所借信用社贷款20万元本金中的15万元。合同签订当日,丙公司当即将轿车移交给乙信用社占有后,乙信用社支付给了甲公司20万元贷款。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丙公司为急需使用小轿车,替甲公司偿还借款15万元后,丙公司要求乙信用社将小轿车返还。乙信用社以甲公司尚欠贷款未还清而拒绝返还。于是丙公司以乙信用社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而形成纠纷。
如何确定动产质押担保的范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乙信用社拒绝返还质物的行为有法律依据吗?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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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将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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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甲公司拟采购一批零件,其价格总额为100000元,供应商提出如下的信用条件“2/10,n/30”,即甲公司若能在10天之内付款则享受2%的现金折扣,该公司的信用期限为30天;假设企业资金不足可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银行短期借款利率为10%,每年按360天计算,公司不违背商业信用。计算分析甲公司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并选择付款日期。
(简答题)
我国某市甲公司与某国乙公司经协商,达成建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420万美元,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已抵押给本市丙公司的厂房作出资,出资额为320万美元,乙公司以货币和正在本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出资,出资额为100万美元,以甲公司名义向中国银行贷款500万美元,作为合资企业的流动资金,并约定由中方所在地的财政局提供担保在合营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增减企业注册资本,在企业经营一年后,从利润中拨出20万美元先行返还乙公司的投资,双方一旦因合营企业合同发生纠纷,选择适用乙公司所在国的法律。
(简答题)
我国某市甲公司与某国乙公司经协商,达成建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420万美元,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已抵押给本市丙公司的厂房作出资,出资额为320万美元,乙公司以货币和正在本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出资,出资额为100万美元,以甲公司名义向中国银行贷款500万美元,作为合资企业的流动资金,并约定由中方所在地的财政局提供担保在合营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增减企业注册资本,在企业经营一年后,从利润中拨出20万美元先行返还乙公司的投资,双方一旦因合营企业合同发生纠纷,选择适用乙公司所在国的法律。
(简答题)
2000年3月7日,甲公司出于缓解流动资金紧张的目的,在并无现货可供的情况下,仍与外地的乙公司签定丁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优质纸浆30吨,价款56万元。为此,乙公司开具了一张以其开户行A银行为承兑人的付款期为3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收到汇票后即向其开户行B银行申请贴现,B银行在审查凭证时发现无供货发票,便发电报给A银行查询该汇票是否真实,,l》到的复电是“承兑有效”。据此,B银行给甲公司办理了汇票贴现,并将56万元转入甲公司账户。一个月后,乙公司因迟迟未收到货,派人去催货时才发现甲公司根本无货可供,于是立即告知A银行。2000年9月10日,B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拒付。B银行以A银行、甲公司、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三方支付汇票金额及利息。 请问:
(简答题)
2000年3月7日,甲公司出于缓解流动资金紧张的目的,在并无现货可供的情况下,仍与外地的乙公司签定丁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优质纸浆30吨,价款56万元。为此,乙公司开具了一张以其开户行A银行为承兑人的付款期为3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收到汇票后即向其开户行B银行申请贴现,B银行在审查凭证时发现无供货发票,便发电报给A银行查询该汇票是否真实,,l》到的复电是“承兑有效”。据此,B银行给甲公司办理了汇票贴现,并将56万元转入甲公司账户。一个月后,乙公司因迟迟未收到货,派人去催货时才发现甲公司根本无货可供,于是立即告知A银行。2000年9月10日,B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拒付。B银行以A银行、甲公司、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三方支付汇票金额及利息。 请问:
(简答题)
2000年3月7日,甲公司出于缓解流动资金紧张的目的,在并无现货可供的情况下,仍与外地的乙公司签定丁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优质纸浆30吨,价款56万元。为此,乙公司开具了一张以其开户行A银行为承兑人的付款期为3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收到汇票后即向其开户行B银行申请贴现,B银行在审查凭证时发现无供货发票,便发电报给A银行查询该汇票是否真实,,l》到的复电是“承兑有效”。据此,B银行给甲公司办理了汇票贴现,并将56万元转入甲公司账户。一个月后,乙公司因迟迟未收到货,派人去催货时才发现甲公司根本无货可供,于是立即告知A银行。2000年9月10日,B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拒付。B银行以A银行、甲公司、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三方支付汇票金额及利息。 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