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有利于中央银行对各商业银行资金管理的宏观调节与控制。中央银行要加强对各商业银行和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立的往来账户的管理,严格审查和监督其往来的内容,掌握各商业银行资金收付的动向和规律。中央银行与各商业银行之间要资金分开,各商业银行之间也要子资金分开,不能相互无偿占用,以确保中央银行在信贷资金上的宏观控制,也利于各商业银行真正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2、要有利于各商业银行微观搞活,加强经营管理。
①各商业银行和金融企业之间的同业拆借及一切同业往来款项,中央银行应协助及时进行清算,以加速各商业银行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效益。
②各商业银行之见间的资金占用要及时清算,如信贷资金不足,可以临时融通资金,到期归还利息,但不能长期占用他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