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币的发行历来坚持集中发行、计划发行、经济发行的基本原则。具体表现在:
(1)集中统一发行。它是指人民币的发行权属于国家,中央银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的流通。
(2)计划发行。它是指人民币的发行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货币发行计划进行发行量由国务院统一掌握。
(3)经济发行。它是指货币的发行是为了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生产的增长、商品流通的扩大货币流通量也需要相应增加,同时,坚持货币的经济发行,反对财政发行,即反对为了弥补财政赤字的需要而增加货币的发行,反对由于财政向银行透支,引起银行过度地发行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