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刘某是邻居,两人经常为小事怄气,张某认为自己经常吃亏,伺机报复,遂找到乡派出所的朋友郑某帮忙出气。郑某表示只要瞅准机会,一定帮忙。后郑某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刘某打架斗殴为由,骗得公安局领导批准,对刘某拘留了15天。刘某不服,提出赔偿请求。问,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后,可否对郑某行使追偿权?理由是什么?()
A不可以。郑某的行为在程序上是合法的,因为经过公安局领导的批准
B可以。因为郑某的行为存在故意
C可以。因为郑某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
D不可以。我国《国家赔偿法》上对此种情形未列举规定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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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刘某与张某因小事生隙,刘某为报复张,捏造了张某贪污公款10000元,并写成大字报四处张贴,致使张某名誉受到很大的损害。刘某的行为构成()
(简答题)
案情:2003年辽宁省商人张某某突然死亡,周围的群众反映可能是他的妻子刘某与其奸夫占某合谋害死的。 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了以下证据: (1)刘某供认,为了同占某结婚,两人多次谋划杀死张某某,最终乘张某某熟睡的时候,占某用铁锄将其杀害。 (2)占某向侦查机关做了与刘某一样的供述,承认杀了张某某。 (3)刘某的公公,即张某某的父亲说,在张某某死的当天,他不在家,听儿媳妇刘某说张某某是不小心摔倒死的。 (4)邻居张三证明,刘某与占某通奸已久,周围的人所共知,张某某的父母也有所耳闻,只是,他们一家老实,没有声张。 (5)从占某家里搜出来的铁锄一把,其外形与死者的伤口吻合;铁锄上有血迹,经鉴定与死者张某某的血相吻合。 (6)张某某的尸体。问题: (1)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的上述证据分属于哪些法定证据种类? (请按照法定证据种类,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分类列举) (2)侦查机关收集的上述证据中,哪些是无罪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哪些是传来证据?哪些是言词证据?
(单选题)
张某(15岁)欲盗窃二楼住户刘某家,遂敲开刘某邻居家赵某(租房户,与刘某不相识)家门,谎称忘带钥匙,想借梯子一用,好翻窗户进门。赵某信以为真,便将梯子借与张某,张某用梯子翻窗入室后,用自带的螺丝刀撬开刘某卧室的抽屉,盗得手表一块、现金100元,后被巡逻民警抓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简答题)
刘某在银行工作,老家在天津,春节期间回天津。邻居个体户张某间刘某枸杞行情,并委托他买50斤回来,多些也可以。刘某说他7月份要回家,7月份带些回来。恰在这年的7月张某死亡,其摊位也转变为经营服装,经营执照也换了。7月底刘某带回60斤枸杞,每斤11元,共660元。刘某送到张家,张的儿子说他父亲已死了,又不再经营这些东西,拒绝接受。
(简答题)
刘某在银行工作,老家在天津,春节期间回天津。邻居个体户张某间刘某枸杞行情,并委托他买50斤回来,多些也可以。刘某说他7月份要回家,7月份带些回来。恰在这年的7月张某死亡,其摊位也转变为经营服装,经营执照也换了。7月底刘某带回60斤枸杞,每斤11元,共660元。刘某送到张家,张的儿子说他父亲已死了,又不再经营这些东西,拒绝接受。
(多选题)
李某将自己所有的录像机托付给刘某代为保管,刘某的邻居王某借用该录像机,后不慎损坏。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偿其损失。法院追加王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聘请张某鉴定录像机的损坏程度。则在该案例中,存在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有()
(简答题)
刘某(男)与关某(女)于1957年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女刘雨。两人工作努力,生活勤俭,自己积累了3万元积蓄。关某于1983年车祸去世,保险公司理赔2万元,受益人为刘某。刘雨于1995年与孙友结婚,考虑到父亲身体不好,婚后仍然与刘某生活在一起。1987年,刘雨难产而亡,留下女儿孙婷婷。之后,孙友便独自承担起照顾刘某和孙婷婷的责任。即使孙友和李香再婚后也没有分家另过,一家人和睦相处,刘某还时常和邻居称赞孙友。1998年,刘某携外孙女孙婷婷外出,中途不幸翻车,刘某当场死亡,孙婷婷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刘某在老家还有一个弟弟刘建和妹妹刘燕闻讯赶来帮助料理后事。大家清理遗物时发现,刘某尚有存款5万元(即3万元积蓄和2万元保险理赔金),一只价值8000元的玉瓶和一套价值6000元的玉饰。刘某早已留有一份遗嘱,称玉瓶赠与老朋友张某,玉饰留给孙婷婷。刘建和刘燕认为剩余财产应该由他们继承,孙友作为女婿,又已经再婚,无权继承。设张某得知刘某将玉瓶相赠后,3个月内未有任何表示,则该遗产该如何处理?
(单选题)
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投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应定?()
(简答题)
刘某(男)与关某(女)于1957年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女刘雨。两人工作努力,生活勤俭,自己积累了3万元积蓄。关某于1983年车祸去世,保险公司理赔2万元,受益人为刘某。刘雨于1995年与孙友结婚,考虑到父亲身体不好,婚后仍然与刘某生活在一起。1987年,刘雨难产而亡,留下女儿孙婷婷。之后,孙友便独自承担起照顾刘某和孙婷婷的责任。即使孙友和李香再婚后也没有分家另过,一家人和睦相处,刘某还时常和邻居称赞孙友。1998年,刘某携外孙女孙婷婷外出,中途不幸翻车,刘某当场死亡,孙婷婷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刘某在老家还有一个弟弟刘建和妹妹刘燕闻讯赶来帮助料理后事。大家清理遗物时发现,刘某尚有存款5万元(即3万元积蓄和2万元保险理赔金),一只价值8000元的玉瓶和一套价值6000元的玉饰。刘某早已留有一份遗嘱,称玉瓶赠与老朋友张某,玉饰留给孙婷婷。刘建和刘燕认为剩余财产应该由他们继承,孙友作为女婿,又已经再婚,无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