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戏剧构造方面,李渔提出的重要原则有:“立主脑”,即突出主要人物和中心事件,并以此体现“作者立言之本意”;“脱窠臼”,即题材内容应摆脱陈套,追求新奇,重视创意;“密针线”,即紧密情节结构,前后照应,使全剧浑然一体;“减头绪”,即删削“旁见侧出之情”,使戏中主线清楚明白。这些论点,都能切合戏剧艺术的特征,且简明实用。
(2)在戏剧语言方面,李渔反对用书面文学的标准来衡量,认为必须首先从适合舞台演出来考虑,所以剧作家应“既以口代优人,复以耳当听着”,使之顺口而动听。具体的要求有“贵显浅”、“重机趣”、“戒浮泛”、“忌填塞”等,大体是既要明言直说,不故作姿态、炫耀博雅,又要生动有趣,表现出机锋和性灵,并切合剧中人物各自不同的心理和口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