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屑岩的粒度特征是碎屑岩分类和命名的基础,其他的分类命名(如成分、成因)常是在这一基础上进行的。由于碎屑岩颗粒分选的差异,常采用三级命名法对碎屑岩进行粒度分类。
1)三级命名法。以含量大于50%的粒级定岩石的主名,即基本名;含量介于50%~25%的粒级以形容词“××质”的形式写在基本名之前;含量在25%~10%的粒级作次要形容词,以“含××”的形式写在最前面;含量小于10%的粒级一般不反映在岩石的名称中。
2)假如碎屑岩的粒度分选较差,所含粒级较多,但没有一个粒级的含量大于50%,而含量在50%~25%的粒级又不止一个,这时则以含量为50%~25%的粒级进行复合命名,以“××—××岩”的形式表示,含量较多的写在后面。其他含量少的粒级仍按第一条原则处理。
3)若碎屑岩的粒度分选更差,不但没有含量大于50%的粒级,而且含量为50%~25%的粒级也没有或者只有一个,则应将此岩石的全部粒度组分分别合并为砾、砂和粉砂三大级,然后按前两条原则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