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市区新增巡游车经营权期限为(),并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A2年
B3年
C5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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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使用,经营权期限与车辆报废年限相同,到期收回,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判断题)
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无偿使用,经营权期限与车辆报废年限相同,到期收回,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判断题)
合肥市区巡游车经营权期限为8年,届满后以服务质量保证金招标方式重新确定经营者。
(判断题)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新增巡游车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但经营权期限与车辆报废年限相同,到期收回,期间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单选题)
2016年11月1日起新增和已投放并实行有偿使用的巡游车经营权,全部实行()。
(单选题)
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
(判断题)
既有的巡游车经营权,在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判断题)
北京市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但可以变更经营主体。
(单选题)
《舟山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自()起,市区取消巡游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