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小李与某软件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5年。合同履行满2年,该公司派小李出国培训1年,为其支付培训费用10万元,双方协议小李回国后必须为公司服务5年。小李回国工作后2年,劳动合同期满但服务期未满。此时,小李认为劳动合同已到期,不来上班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多次通知小李上班,小李仍然不来。2个月后,公司以小李旷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解除了与小李的劳动合同。对此,小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是否已到期终止?为什么?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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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的仲裁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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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试题
(简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给付定金。至12月20日,乙公司还未履行交货义务,甲公司经多次催促未果后,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要求丙公司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简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给付定金。至12月20日,乙公司还未履行交货义务,甲公司经多次催促未果后,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要求丙公司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简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给付定金。至12月20日,乙公司还未履行交货义务,甲公司经多次催促未果后,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要求丙公司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简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给付定金。至12月20日,乙公司还未履行交货义务,甲公司经多次催促未果后,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要求丙公司履行一般保证责任。丙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简答题)
2007年1月,徐某进入在上海市徐汇区一家销售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徐某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2008年1月1日起,徐某的工资调整为8000元每月,双方通过补充协议加以确认。2009年12月15日,销售公司书面告知徐某是否在维持原合同约定的报酬(即月薪5000元)前提下续签劳动合同,徐某书面回函称,自己的工资已调整为8000元,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2009年12月31日,销售公司向徐某送达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通知称,由于徐某自己不愿意续签合同,故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后双方由此导致劳动争议。 假设2008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92元整,徐某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12000元(税前)。
(简答题)
2007年1月,徐某进入在上海市徐汇区一家销售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徐某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2008年1月1日起,徐某的工资调整为8000元每月,双方通过补充协议加以确认。2009年12月15日,销售公司书面告知徐某是否在维持原合同约定的报酬(即月薪5000元)前提下续签劳动合同,徐某书面回函称,自己的工资已调整为8000元,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2009年12月31日,销售公司向徐某送达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通知称,由于徐某自己不愿意续签合同,故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后双方由此导致劳动争议。 假设2008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92元整,徐某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12000元(税前)。
(简答题)
2007年1月,徐某进入在上海市徐汇区一家销售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徐某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2008年1月1日起,徐某的工资调整为8000元每月,双方通过补充协议加以确认。2009年12月15日,销售公司书面告知徐某是否在维持原合同约定的报酬(即月薪5000元)前提下续签劳动合同,徐某书面回函称,自己的工资已调整为8000元,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2009年12月31日,销售公司向徐某送达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通知称,由于徐某自己不愿意续签合同,故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后双方由此导致劳动争议。 假设2008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92元整,徐某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12000元(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