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年份中,公司申请上市时是由证监会审核的是()年
A2000
B2006
C2010
D2016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长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虹电子)是由海天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长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和彩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公司股本总额为35000万元。其中海天、长远、彩虹公司各持有股份的25%、25%、30%。为取得上市资格,长虹电子伙同为其作财务审计报告的四方会计师事务所伪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将公司股本总额改为42000万元。证券交易所在审核相关文件时发现了长虹电子的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作出了不予上市的决定。长虹电子不服,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诉。
(简答题)
长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虹电子)是由海天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长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和彩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公司股本总额为35000万元。其中海天、长远、彩虹公司各持有股份的25%、25%、30%。为取得上市资格,长虹电子伙同为其作财务审计报告的四方会计师事务所伪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将公司股本总额改为42000万元。证券交易所在审核相关文件时发现了长虹电子的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作出了不予上市的决定。长虹电子不服,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诉。
(简答题)
长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虹电子)是由海天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长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和彩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公司股本总额为35000万元。其中海天、长远、彩虹公司各持有股份的25%、25%、30%。为取得上市资格,长虹电子伙同为其作财务审计报告的四方会计师事务所伪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将公司股本总额改为42000万元。证券交易所在审核相关文件时发现了长虹电子的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作出了不予上市的决定。长虹电子不服,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诉。
(简答题)
长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虹电子)是由海天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长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和彩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公司股本总额为35000万元。其中海天、长远、彩虹公司各持有股份的25%、25%、30%。为取得上市资格,长虹电子伙同为其作财务审计报告的四方会计师事务所伪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将公司股本总额改为42000万元。证券交易所在审核相关文件时发现了长虹电子的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作出了不予上市的决定。长虹电子不服,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诉。长虹电子如不服证券交易所不予上市的决定,应当向哪一部门或机构提出?
(判断题)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在审计申请上市公司的申报材料时,必须同时审核其资产评估报告书。
(简答题)
中国证监会接到举报,称某上市公司存在证券违法行为。证监会遂派工作人员王某前往该上市公司进行调查,王某向上市公司出示了证件及调查通知书,但上市公司以证监会只派王某一人调查为由,拒绝接受调查。后证监会又加派工作人员刘某,与王某一起前往上市公司进行调查,由于刘某在半个月前不慎将工作证遗失,同时怕单位领导批评,没有向单位说明工作证遗失一事,也未及补办。因此刘某不能向上市公司出示自己的工作证件,上市公司以此为由再次拒绝接受调查。刘某只好回单位说明此事,拿到单位的工作证明后,才同王某进入上市公司,展开对该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行为的调查,但受到单位领导因对遗失工作证后隐瞒不报一事的严厉批评。 在王某、刘某经过调查后,查明该上市公司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遂根据调查结果对上市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上市公司虽然不服处罚决定,但为了不影响其股票价格,向证监会申请不要对外公布该处罚决定,证监会便没有对外公布。后与该上市公司存在行业竞争关系的A公司得知王某、刘某调查上市公司一事,并打听到刘某因工作证遗失未报受到单位批评,知道刘某对上市公司存在不满情绪,于是多次请王某、刘某吃饭,并通过利益诱惑试图打听二人在调查过程中所知道的上市公司商业秘密,王某、刘某为贪图便宜,再加上刘某本身对上市公司拒绝接受调查一事存在不满情绪,便向A公司透露了上市公司的许多客户信息。 证监会能否根据上市公司的申请,不对外公布对上市公司的处罚决定?
(简答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本数额4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二年来,经营业绩良好。现股东大会决议申请公司上市。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为公司上市的条件不完全具备。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吹毛求疵,转而求助一家证券律师事务所,要求其出具一份有关公司上市的法律意见。 如果你是该证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你认为在法律意见书中至少应当陈述哪些内容?
(多选题)
上市公司的董事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可以被中国证监会认定该董事为市场禁入者的事实的有()。
(简答题)
金福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本数额4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二年来,经营业绩良好。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申请公司上市。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为金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不完全具备。金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吹毛求疵,转而求助一家证券律师事务所,要求其出具一份有关公司上市的法律意见。 如果你是该证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你认为在法律意见书中至少应当陈述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