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虽然是以生父母与继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为前提,但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后,它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它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解除,但不能认为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一旦解除,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自然终止。
审判实践中应注意把握的是:第一,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因为生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这种基础决定了生父母对子女是第一位的亲权关系,而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发生的一种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离婚时继父母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不能勉强,本着血缘关系第一位的原则,仍应由生父母承担抚养义务。第二,在通常情况下,受继父母抚育成人并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双方关系原则上不能自然终止。但是,如果双方关系恶化,经当事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成年继子女须承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
(简答题)
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一旦解除,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自然终止吗?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多选题)
方宇(女)四岁时,其生母与刘佳林再婚,方宇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9年,继父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1999年刘佳林与方宇的生母离婚。方宇遂起诉与刘佳林解除继父女关系。自关方宇与继父刘佳林之间关系的诸多看法中,正确的有:()
(单选题)
陈宇(女)4岁时,其母与刘佳林再婚,陈宇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9年,继父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1998年刘佳林与陈宇的生母登记离婚。陈宇遂起诉与刘佳林解除继父女关系。有关陈宇与继父刘佳林之关系的诸多看法中,()看法是正确的。
(单选题)
某男与继母未形成抚养关系,现某男的生母、继母相继去世,某男()。
(简答题)
赵某8岁时,其父因强奸罪被判重刑。母亲由于感情上受到伤害,与其父离婚后同钱某结婚。在生母和继父的抚养下,赵某成年后找到一份较好的工作。此时,赵某生父刑满释放,病魔缠身,要求赵某承担赡养义务。
(简答题)
赵某8岁时,其父因强奸罪被判重刑。母亲由于感情上受到伤害,与其父离婚后同钱某结婚。在生母和继父的抚养下,赵某成年后找到一份较好的工作。此时,赵某生父刑满释放,病魔缠身,要求赵某承担赡养义务。
(简答题)
赵某8岁时,其父因强奸罪被判重刑。母亲由于感情上受到伤害,与其父离婚后同钱某结婚。在生母和继父的抚养下,赵某成年后找到一份较好的工作。此时,赵某生父刑满释放,病魔缠身,要求赵某承担赡养义务。
(单选题)
没有抚养教育事实行为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在我国亲属分类上属于()
(单选题)
王某的生父及与王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先后死亡,王某()。
(单选题)
张某的生父及与张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后死亡,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