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手段消除事故根源,防止事故的扩大,在设备确已不具备运行条件或继续运行对人身、设备有严重危害时,应停止FGD系统运行
发生事故时,班长应在值长的直接领导下,领导全班人员迅速果断地按照现场规程规定处理事故。对于值长的命令,除对设备、人身有直接危害时,运行值班人员可以向值长指出明显错误之处,并向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其余的均应坚决执行。
当发现本事故没有列举事故处理措施时,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当时的实际情况,主动果断地采取措施。事故处理完毕后,班长、值班人员如实把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以及采取的措施记录清楚。并在班会或安全活动日进行研究讨论,分析事故的原因,总结和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