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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15年2月2日,乙公司从甲公司购买一辆保时捷卡宴3.0T轿车,当日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价款90万元,并约定乙公司在10日内支付货款,在3月15日前提车;2月10日,乙公司已依约支付全部价款。同年2月15日,甲公司为解决经营中的资金困难,隐瞒已与乙公司签约的事实,与丙公司签订该车买卖合同,将该车以95万元的价格卖与丙公司,当日丙公司即支付全部货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但同时约定3月15日前提车。3月10日,乙公司、丙公司均前来提车,得知一车二卖的事实。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将轿车交付给自己,因其合同成立在先

B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将轿车交付给自己,因其先行支付价款

C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将轿车交付给自己,因其先行办理登记手续

D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1)选项D://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如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即合同有效,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选项ABC://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①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法院应予支持;②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法院应予支持;③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院应予支持;④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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