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原则。在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应忘记经济发展目标就是为人类服务,而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各项特定的环境要求,都可以通过适用的规划技巧,把建设开发和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
2.历史环境与未来环境相和谐的原则。保护城市发展过程的历史延续性,保护文化遗产和传统生活方式,促进新技术在城市发展中的应用,并使之为大众服务,努力追求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和新科学技术运用之间的协调等。
3.城市环境中各社会集团之间社会生活和谐的原则。城市是时代文明的集中体现。城市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设施的逐步现代化,同时要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居民文化生活的需求,要为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