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面上看,汽车召回和三包都是为了解决汽车出现的一些质量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两者在问题的性质、对象、范围和解决方式等方面是有区别的:
1)性质不同汽车召回的目的是为了消除缺陷汽车安全隐患和给全社会带来的不安全因素,维护公众安全;汽车三包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产品责任担保期内,当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时,由厂家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解决,减少消费者的损失。
2)对象不同召回主要针对系统性、同一性与安全有关的缺陷,这个缺陷必须是在一批车辆上都存在,而且是与安全相关的。“三包规定”是解决由于随机因素导致的偶然性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
3)范围不同“三包规定”主要针对家用车辆。汽车召回则包括家用和各种运营的道路车辆,只要存在缺陷,都一视同仁。国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汽车产业管理要求,按照汽车产品种类分步骤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首先从M1类车辆(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开始实施。
4)解决方式不同
(简答题)
汽车召回与三包的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汽车召回与汽车三包有和区别?
(单选题)
纯正用品——汽车空调滤芯(增强型)与普通空调滤芯的区别主要是()。
(名词解析)
汽车三包服务
(填空题)
我国汽车召回方式:包括()、政府指令召回两种方式。
(简答题)
简述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制度的意义。
(名词解析)
汽车召回
(简答题)
试述缺陷汽车召回制度特点。
(填空题)
2004年6月,一汽轿车成为中国汽车召回制度的第一个“吃螃蟹者”,决定召回2002年12月26日至2004年3月25日期间生产的()
(填空题)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是2004年3月15日正式发布的,()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