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金融行业公会是金融业自律的主要组织形式。这是一种金融业自我管理、规范和约束的民间组织。它通过行业内部管理,避免参与主体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并促进彼此间的协作,与政府监管当局共同维护金融业的安全和稳定。金融行业公会作为金融业自律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的功能:
(1)协调功能。为了维护和增进行业的共同利益,妥善处理各会员单位的利益冲突,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增进彼此问的友谊,避免恶性竞争的出现;促使会员单位能够在国家规定的经营权限内开展业务,从而有利于整个监管目标的实现。
(2)服务功能。这包括建立会员间的服务网络和广泛的信息渠道,了解国内外金融业的发展态势,对金融业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究和预测,在金融同行间交流经验和教训,推动金融创新的发展。同时,它还肩负着为会员单位培训员工,加强金融业对外交流的职责。
(3)沟通功能。主要表现为在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之间以及各金融机构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促进彼此之间的交流,以达到相互理解、信任和支持的目的。一方面,它作为会员单位的代表,向监管当局反映会员的要求和建议,保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它还接受监管当局的委托,执行某些监管机构不宜执行或执行效果欠佳的管理职能。
(4)监督功能。它通过建立举报监督系统,强化会员金融机构的自律和互律,并对违规会员做出相应的处罚,维护和提高金融业的整体利益和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