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捐赠行为“资本投入性质”的具体判断原则,主要包括()。
A一般原则
B与股改对价相关的股东捐赠交易
C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相关的股东捐赠交易
D关于交易主体的范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单选题)
股东捐赠行为“资本投入性质”的具体判断原则,不包括()。
(单选题)
对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捐赠、债务豁免等单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因为交易是基于双方的特殊身份才得以发生,且使得上市公司明显地、单方面地从中获益,所以监管中应认定为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是指的()。
(单选题)
如果交易的经济实质表明属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向上市公司资本投入性质的,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该交易作为权益交易,形成的利得计入()。
(多选题)
公司应充分关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等向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捐赠行为,包括()的经济实质。
(单选题)
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
(单选题)
在股权分置改革时,部分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东接受了大股东或原非流通股股东作为股改对价捐赠给上市公司的资产。对于大股东或原非流通股股东向上市公司的资产捐赠,上市公司应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所有者权益。是指的()。
(单选题)
高等学校接受捐赠、无偿调拨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在原单位的原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科目。
(单选题)
对于证监会公告[2008]48号发布日前有关股改方案已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上市公司,如果能够在2008年报披露日前完成股改,上市公司可以将非流通股东作为股改对价的直接或间接捐赠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非流通股股东作为股改对价的直接或间接捐赠均应计入()。
(单选题)
对于证监会公告[2008]48号发布日前有关股改方案已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上市公司,如果能够在2008年报披露日前完成股改,上市公司可以将非流通股东作为股改对价的直接或间接捐赠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非流通股股东作为股改对价的直接或间接捐赠均应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