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
(3)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
(4)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
(5)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
(6)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
(7)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8)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
(9)案卷封皮应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案卷题名要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材料内容。
(10)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不装订的案卷,卷中的文件应逐件用细线装订。
(11)文书档案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档号的格式按《文书档案案卷格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