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造帐目、报表或其他虚假行为填平帐目的。
2)违规操作AFC设备,造成票务收益流失或损失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
3)私自制作、使用票务钥匙或AFC系统密钥卡。
4)丢失已注册成功的密钥卡。
5)故意使用他人密码操作票务设备。
6)未经批准注销或销毁车票。
7)车票的注销及销毁出错,涉及金额10,000元以上,100,000元及以下。
8)利用AFC终端设备违规操作,引起数据混乱、丢失的。
9)丢失价值10,000元以上,100,000元及以下的票务备品。
10)丢失车票、成本、押金,金额合计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及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