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百货公司与某铁路分局签订了一份家电运输合同,合同规定由该路分局(承运人)在合同生效后的一周内提供5节55吨闷罐车皮抵达某仓库的专用铁路第二月台,由托运人负责装车。装车时间不超过12小时。承运人在4天之内将此5节车皮运抵指定车站。由于该批百货价值比较高,承运人要求托运人派员押车。 签订合同后一周,托运人即向承运人提交家电(货物)运单,承运人在运单上加盖了车站日期章后,该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某仓库月台等候车皮,经屡屡电话催促后,承运人在合同生效后第9天才将车皮驶到某仓库月台,铁路方面派员监督装车,按时装完车后其中4节车皮加了铅封,一节车皮未封,留给托运人的押运人乘坐。因运输困难,铁路编组花了4天时间才将该5节车皮编组发出,运抵指定地点时已是第7天,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晚了3天。在卸货时,收货人发现有3节车皮的家电外包装被老鼠啃咬,损坏严重,部分录音机的塑料机壳也被咬坏,里面的线路被咬断,基本上报废了。收货人立即电话询问托运人。得知货物装车时完好,是在运输途中被老鼠咬坏的,要求主承运人赔偿相关损失15万元,另外,支付逾期到达的违约金,数额为运费总额的20%。 问题: 承运人是否应该对托运人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为什么?
正确答案
因为双方的运输合同已经成立,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运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装运构成逾期和没有提供符合运输条件的环境,造成货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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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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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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