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沼气和二氧化炭浓度不得超0.75%;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诏气浓度不得超1%,二氧化炭不得超1.5%。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达到1%,严禁放炮。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其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沼气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简答题)
<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工作地点的沼气及二氧化碳浓度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