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多选题)
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是()。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C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D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E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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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的是()。
(多选题)
下列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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