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定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做出决议。
(2)申请。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发行公司债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报批。以公司的名义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发行公司债券。
(4)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国务院确定。
(5)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载明主要事项。
(6)停止。对已经做出的批准如果发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应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