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名词、处所名词具有双重性质:一是时地性,一是事物性。它们在句子中,可以作主语,作为谓语说明的对象,这时主要体现了事物性。
例如:
①十月一日是国庆节。
②天安门广场成了花的海洋。
③昨天是工休日。
④桂林风景很美。
时间名词、处所名词也可以作状语,修饰后面的主谓短语,这个主谓短语的主语是表示人或事物的名词。时间名词、处所名词表示事情发生的时间、处所条件,体现了时地性。
例如:
⑤昨天晚上他来我家作客。
⑥路口几个警察正疏导车辆。
(简答题)
时间名词和处所名词能不能作主语?作主语和作状语有什么不同?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