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是指单位占有或使用的并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核算:
(一)、暂付款。是行政单位在日常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体现为行政单位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一种债权。此账户是属于资产类科目,发生时,记入借方,结算收回时记入贷方。期末余额在借方贩是尚待结算的暂付款数额。
(二)、库存材料。指行政单位大宗购入进库并陆续耗用的物资材料,包括专用材料、燃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应及时做好各类材料进出的具体核算,如实反映各类材料库存情况,应在总账“库存材料”账户下,单独设置“库存材料明细账”逐笔登记各类材料的进出情况。
(三)、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及时做好各类固定资产增减的具体核算。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明细分类及其结存情况,应在总账“固定资产”账户下,单独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逐笔登记每一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