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宏观经济在空间层面上的均衡发展,在依靠市场作用的基础上,还需要辅之以强有力的政府干预,即由政府制定各种区域政策,借助行政、经济诸杠杆调控区域经济运行,以求区域均衡发展。具体说来,之所以有必要制定区域政策来调控区域经济运行,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1、市场经济在区域发展与运行方面存在功能失灵。市场机制主要以价格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体现商品和劳务的成本或效用,在二者存在显著差异的地方,可能会导致资源的配置失误。从空间角度看,在生产或分配上存在密切的前、后向联系,或在布局上有着相似指向性的产业布局与某个拥有特定优势的区域会形成聚集经济效应,而企业总是倾向于在这种地方聚集,市场作用使这种聚集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使外部不经济和环境恶化等问题越发严重。
2、区域经济具有要素分布的空间上的不平等性。要素分布不平等和现代经济活动的某些内在特点,使得区域间均衡发展必须不断地进行资源的空间再配置。然而,在正常的市场调节下,这一过程可能进行得过于缓慢。原因在于,市场是通过调节产业经济活动来调节区域经济的,因而这一过程取决于产业经济的特点,而现代产业经济的四个基本特征都可能会加剧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
3、不平等的区域竞争使区域差异扩大不可避免。市场对区域经济的调节作用,主要是通过竞争机制来解决区域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但是,在这种市场力量的作用下,也会产生一种区域累积因果效应,从而加剧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为一旦某些地区由于初始的优势而比别的地区超前发展,那么由于既得优势和聚集经济,这些地区因市场的作用而持续、累积地加速增长。长此以往,即使是平等的产业竞争,也会表现为不平等的区域竞争。此时,市场无力集中支配资源,实现资源的区域合理配置。要克服这些弊端,就必须发挥政府的作用,而政府的作用手段,最后都归结到政策上。区域经济政策由于要解决空间经济的问题,因此十分引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