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一)申请书;
(二)演出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五)资金证明。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七)合资、合作经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
(八)内地合资、合作经营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提供有关文件;
(九)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
(十)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单选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不需要提交的文件是:()
A投资者身份证明
B章程
C可行性研究报告
D经营范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多选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
(多选题)
香港、澳门的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单选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
(多选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多选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的分支机构可以依法从事营业性演出的()活动。
(判断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的分支机构可以依法从事营业性演出的代理活动。
(判断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对其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多选题)
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多选题)
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