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文件分类标准有:
(1)主题,指文件所针对的特定的内容。
(2)机构,指文件的主办机构。
(3)时间,指文件的成文时间。
(4)作者,指制发文件的机关或机关的法定代表人。
(5)文种,指文件的名称。
(6)地区,指文件内容所针对的地理区域。
(7)通讯者,指相互行文的特定者。
(8)价值,指文件的保存价值。
(9)载体形态,指文件的物质载体。
这几种文件特征,常被人们用于建立文件之间联系的依据。在现行机关使用频率最高的是按主题、机构特征来华分类别的方法,从而形成两种模式,其中,按文件的“主题”特征作为大类的划分依据,再以更小的主题或其他特征划分。其二,以文件的“机构”分类。